7号窗口 保卫处(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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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及户口迁移证改派业务

主管部门:医学保卫部(处)、硚口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83692931

事项编号:631002

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学生

申报材料:1.正常迁出:凭报到证、毕业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就业协议书的复印件、特殊省市需迁入地址确认证明;

2.改迁(更换迁移证):a改迁新单位:个人申请书(表)、新单位报到证、毕业证、原户口迁移证,填表上报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批准后,办理改迁并打印迁移证;b 改迁回原籍:个人申请书(表)、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没有新报到证的,持原籍派出所证明或原籍迁出的迁移证复印件或原籍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迁出的注销页复印件并盖原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三选一),填表上报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批准,办理改迁并打印迁移证;c 改迁其它地方:个人申请书(表)、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准予迁证明等材料。

办事流程:毕业生持改派后的新“报到证”、毕业证以及原派遣单位的“户口迁移证”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市内迁移),到户政窗口填表办理改迁户口手续。由户政办事人员收集材料,上报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批。

注:凭报到证迁移户口至工作单位,凭毕业证迁移户口回原籍。

前置部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后续部门: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承诺时限:根据实际情况,1-4天

收费标准:按照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收费标准代收

受理部门:医学保卫部()、硚口区公安分局

决定部门:医学保卫部()、硚口区公安分局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83692931

监督电话:836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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