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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教职工和博士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业务

主管部门:医学保卫部(处)

联系方式:83692931

事项编号:631006

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教工、博士后

申报材料: 1、单位在职证明及与单位所签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教职工(华中科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28号人事处窗口开具),博士后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

2、拿到单位在职证明后加盖公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5、申报户口登记表(武汉市公安局网上警局下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一寸照片2张。

办事流程:

1、提供以上材料到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批准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

2、市内迁移带《批准入户通知单》和本人户口底页,到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3、市外迁移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带《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管辖派出所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硚口区公安分局在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地址: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电话:83790970,83790968)

后续部门: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承诺时限:根据材料提交情况和公安机关工作时间

受理部门:医学保卫部(处)、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决定部门:医学保卫部(处)、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83692931

监督电话:836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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