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教工
申报材料:院内请示、报告呈阅单(批件+名册)
办事流程:职能部门申请-院办办理
前置部门:学工处、研究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
用印情况:医学院公章+钢印
承诺时限:即办件
受理部门:相关院系、单位
决定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同济医学院院办)、周一上午(同济医学院师生服务中心1号窗口)(寒暑假除外)
地址:同济医学院学子苑对面 版权所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师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