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教工
服务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地下光缆及其管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发〔2011〕21号
申报材料:地下光缆敷设与维护的详细需求报告
办事流程:1.校内单位因入网需要敷设或调整光缆的,应先写出详细需求报告,提交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
2.网络与计算中心根据需求报告,写出实施方案;
3.将需求报告与实施方案上报总务办校园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4.审批通过后交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5.在光缆敷设过程中,由网络与计算中心负责技术监督,对于未按既定技术方案施工的单位,限期予以纠正;未按期纠正的,由保卫处责令其停止施工或拆撤已敷设的光缆。
前置部门:所在二级单位
用印情况:部门公章
受理部门:网络与计算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27-83692655
监督电话:027-83693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