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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落户武汉手续

主管部门:医学保卫部(处)

联系方式:83692931

事项编号:631009

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学生

办事流程:

1、凭租赁合同落户到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凭借住证明落户到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凭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落户到工作单位的公共户。

2、申报户口登记表(武汉市公安局网上警局下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一寸照片2张。

8、提供以上材料到落户地所管辖的政务中心申请《批准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

9、市内迁移带《批准入户通知单》和本人户口底页,到落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即可。落户到同济医学院社区公共户的,到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10、市外迁移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带《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即可。落户到同济医学院社区公共户的到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学校入户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街13号社区公共户

所辖派出所:硚口区公安分局宝丰街派出所

承诺时限:根据提交材料情况,由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受理部门:医学保卫部(处)、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硚口区公安分局在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地址: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电话:83790970,83790968)

决定部门: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83692931

监督电话:836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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